在全国政协委员贺强看来,面对当前的产能过剩,不能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办法。要分清哪些产能过剩是因为经济下滑造成的,哪些产能过剩是因为发展方式、结构问题所导致的。同时,要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来淘汰落后的产能。
全国人大代表,本钢集团董事长张晓芳表示,在去产能的过程中,企业需要做“加减乘除法”。做“加法”,就是把产品做精,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,扩大国内和国外市场份额;做“减法”,即把结构做强,减少中档产品,淘汰高能耗和低端大路货产品总量;做“乘法”,即把服务做优,加快从钢铁“生产制造商”向“产品服务商”转变;做“除法”,即把产业链做精,联合上下游企业,提升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,为用户提供低成本的优质产品。
张晓芳说,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,去产能是一项全球性的“瘦身”过程,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既要总体产能减量,淘汰落后产能,又要总体品质提升,使优质产能得到发展。
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,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过程中,大量职工转岗安置问题成为重中之重。
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说,目前安置去产能过程中下岗职工的难点主要有:一是产能过剩企业主要集中在钢铁、煤炭、有色金属等资源性行业,涉及员工众多。以钢铁业为例,按照人均粗钢产量300吨/年计算,要化解1亿至1.5亿吨产能,就约有30万至50万职工需要安置,不是仅靠地方或企业自身就能妥善解决的。二是有些企业建在边远地区,当地资源禀赋较差,吸纳就业能力有限,很难吸引社会资本来兼并重组。三是不少老员工文化程度不高、再就业能力不强。
为此,民建中央建议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社会保底政策。制定完善奖补实施细则:一是明确奖补范围。除中央及地方国有企业外,将相关民营企业也纳入奖补范围。虽然去产能重点如煤炭、钢铁等行业以国有企业为主,但行业内也有许多民营企业同样面临巨大“去产能”压力。如四川达钢集团、川威集团预计分流人员,占到四川钢铁行业拟分流人员80%以上。二是明确奖补标准,包括组织化解分流安置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的奖补标准,分流转岗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等。三是明确奖补资金使用办法,真正体现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人员安置。